7月7日,在我国总理温家宝、新西兰总理约翰·基的共同见证下,广电总局副局长张海涛与新西兰驻华大使伍开文在人民大会堂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新西兰政府关于合作拍摄电影的协议》。
该协议包含十八个条款,一个附件。主要内容包括:对合拍影片的界定,明确双方合拍影片的主管部门及其责任,规定合拍影片的批准条件和程序,明确双方分别给予合拍影片以国产影片待遇,并对合拍影片在本国境内的摄制和发行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对《协议》的审议修订等。
该协议的签订将在2005年8月双方签订的《中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与新西兰文化与遗产部的合作安排》基础上,进一步推动中新两国在电影领域的交流、合作与发展。
电影局负责人陪同出席签字仪式。
